图书捐赠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捐赠是高校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建设的重要来源,武夷学院诚挚欢迎本校师生、校友和社会热心人士、机构团体捐赠各类文献。为优化捐赠流程,规范捐赠管理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捐赠文献应当依法依规,内容健康、积极向上,符合馆藏建设等原则。

第二章捐赠原则

第三条在接受捐赠中,一般只接受并入藏对学校的教学和科研有学术价值、可以丰富特色馆藏建设并有助于文化传承创新的图书文献,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、法规及著作权之规定的图书,无学术价值或特色馆藏建设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,涉及极端社会思潮、宣扬极端民族主义和民族分裂、破坏祖国统一、传播宗教、宣扬邪教等内容的图书文献,不接收、不入藏。

第四条捐赠文献接收后,除捐赠人和武夷学院另行约定外,武夷学院拥有受赠文献的所有权、使用权、处置权等相关权利。

第五条符合入藏标准的文献加工后纳入武夷学院图书馆馆藏,根据《武夷学院图书馆读者规则》提供借阅服务。

第六条境外机构或个人向武夷学院捐赠各类文献,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履行审批和报备手续。

第三章接收捐赠文献范围

第七条普通图书收藏要求内容健康、适合大学及以上的读者阅读、本校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。包括有史料价值的学术研究档案以及与本校发展历史相关的文字、音像资料及实物等专题特色或载体特色馆藏,不受阅读层次限制。收藏复本一般2-6册。

第八条非物质文化遗产,包含传统艺术、技术、饮食、医药、礼仪、信仰、口头文学等的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资料,以及与之相关的实物。

第四章不予接收和入藏的文献范围

第九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文献,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不宜收藏的文献,知识老化、无学术参考价值且无收藏价值的文献,破损残缺、不具备使用条件且无收藏价值的文献,以及本校已有馆藏,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文献均不在接收和入藏范围。

第五章捐赠管理

第十条确认入藏的文献,根据捐赠人要求,对收藏的图书授予收藏证致谢。收藏证书仅表达对捐赠人的谢意,不作为受赠单位对赠送文献的内容或学术水平的评价。

第十一条图书馆建立图书文献捐赠专项目录,在本馆网站公布捐赠者姓名、捐赠书名、数量等,予以宣传和鼓励。手稿、信件、档案、照片等特色文献列入特藏资料管理,图书馆将采取专业方法对文献资料进行长期保存和妥善保护,包括遵守知识产权相关规定下进行必要的数字化、举办专题展览等。

第十二条本校师生、校友个人或合作出版物,可在赠书前衬页或扉页签名题赠或钤印私章,赠书入图书馆“闽北文献室”永久收藏。

第十三条不符合入藏规定的文献,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。符合规定,复本超限但有一定使用或收藏价值的文献允许进行馆际交换或转赠,同时将处理情况知会捐赠者,破损或霉变虫蛀严重且不具备收藏价值文献直接剔除。

第十四条为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的馈赠,图书馆将通过网站、新媒体等相关渠道积极开展宣传。重大、珍贵文献捐赠,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并做专题报道。

第六章捐赠方式

第十五条物品、研究资料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可通过到馆、邮寄、上门取件等捐赠方式,捐赠方式详见图书馆网站“图书捐赠”专栏。南平市区范围内的大批量文献捐赠可由图书馆派工作人员上门提取。

第十六条图书馆接受捐赠的联系电话:0599-5136358 (图书馆办公室),邮寄地址:福建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武夷学院图书馆办公室 或图书馆采编部  邮编354300

第七章附则

第十七条院系、部门等单位接收捐赠图书文献参照此办法执行,并及时到图书馆办理资产入账手续。

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


地址: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  电话:5136358  Email:wyxytsg@wuyi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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